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30
经过前期紧张有序的申报准备工作,3月27日,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对《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办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等业务的请示》进行批复,批准同意我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委托投资等业务。
获准开展新业务,更好的拓宽了公司的外源性盈利渠道、盘活了沉淀资金、优化了资产配置,向实现金融业务全牌照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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